您当前的位置: 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 - 女工权益 - 文件资料
关于开展2016年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
根据省总女职工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以《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普及工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大力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内容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守法义务,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合同的提质增效
紧紧围绕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议题,将落实生育假奖励、保障女性就业和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女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规定等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内容,针对协商形式、程序、内容和履约情况等问题,组织女职工代表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对违反女职工专项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总结培育协商内容针对性强、协商程序规范、履约实效显著、女职工满意度高的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典型经验, 充分运用“互联网 ”时代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开辟专题专栏、解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广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成功案例,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在活动开展期间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图片资料。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浙江工会网上开辟专栏,实时发布各地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各级工会也可自行投稿。
(二)请各地各系统于4月2日前报送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各县(区)、功能区、市属系统工会工委需同时上报一份典型(特色)合同文本。
联系人:陈静芬;联系电话:2035487
邮箱:
舟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抄送:省总女职工部,市总办公室。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