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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工会女职委   发布时间:2018-02-27 16:30

关于开展“三八”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工会、功能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在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组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的集中宣传活动。(1)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三八”期间,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女职工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事迹宣讲、劳模精神座谈会、视频展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号召广大女职工以女职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2)要做好女职工先进的走访关爱活动,热情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好她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女职工先进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和温暖,为她们发挥聪明才智和榜样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1)以“加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和全面两孩政策,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良好环境。市工会女职委将借助工会巡回维权服务活动平台,与市职工服务中心联合在3—4月份集中开展女职工维权普法宣传活动。(2)深化专项合同工作,以保护女职工生育权利、落实“四期”劳动保护和生育待遇为重点内容,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纳入合同,更好地发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的载体作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实效。(3)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活动题目可参考全国总工会提供的知识竞赛题库电子版(详见舟山工会网女工权益栏),各地各系统也可结合实际补充设计竞赛题目。市工会女职委将通过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展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

(三)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文明建设,通过征文、演讲、经典诵读等形式,引导女职工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要继续加强与妇联、文明办等单位的合作,积极发现、宣传职工中的家庭文明建设典型,引领广大女职工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2)广泛开展“书香三八”读书活动。以“引领女性阅读·建设文明家庭”为主题,开展第六届“书香三八 幸福新区”读书活动。各地各系统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全国“书香三八”读书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要求,制订具体计划,做好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发挥实效。

(二)创新活动方式。要主动适应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女职工工作需求,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宣传方式;要树立“互联网 ”思维,充分利用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创新活动形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扩大系列活动覆盖面,增强活动渗透力、吸引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活动期间,请各县(区)、功能区、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市工会女职委将择优向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媒体报送。并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7日前,报送本地区、本系统开展主题活动总结。

联系人:陈静芬;联系电话:2035487;电子邮箱:

 

                

 

      舟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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